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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白城工业园区设置党工委、管委会。党工委设置内部机构1个:即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设置内部机构10个:即管委会办公室(招商四局)、财政局、审计局、经发局(招商三局)、招商局、建设局、安监局、人社局、社会发展局、政务中心。环保、国土、林业、公安、司法、工商、国税、地税、城管为派驻机构。
二、职能配置
中共白城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管理工业园区机关中层干部,负责工业园区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对工业园区和行政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在工业园区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享有省政府赋予的各项经济管理权。
三、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工业园区党工委的日常工作。抓好工业园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业园区统战、工会、妇女、共青团和信访工作。
负责工业园区干部考核、任免、后备干部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职称评聘、出国人员政审和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劳动安全、劳动争议仲裁、人才交流服务、社会保障工作。
(二)管委会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文字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传递及督查工作;负责外事接待、机关财务、安全保卫工作。
(三)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负责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加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负责工业园区投资项目的审核、认定、申报工作;负责衔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负责区域经济调控,协调管理区内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区内流通领域商品和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负责区内工业企业的生产统计;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报批“三资”企业和外资项目,管理外资企业;负责区内企业技改项目审批工作;审批、申报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发改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
(四)招商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招商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济技术协作,编制和发布对外招商外资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衔接、服务和落实;负责审批进区企业;负责项目立项目和管理;负责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顾问的聘请、咨询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建设局
根据市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工业园区框架规划,负责园区区域内和具体项目的规或;审批管理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用设施配套工程,维护管理基础设施;负责园区环境工程建设;负责区域内城管监察工作。
(六)财政局
负责园区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财政收入,控制和合理安排支出,确保财政收入平衡;负责收费管理;负责工业园区财务检查和监督;负责会计事务和国家专控商品;负责管理工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资产。
(七)资产办
负责工业园区资产办预决算的编制,组织收入、控制合理支出;负责工业园区资产办收费管理;负责财务检查,管理会计事务和履行财务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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