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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2-06-13 13: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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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为企业办实事二十一项任务清单

 一、提升服务效能方面

  (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免费送达,为企业提供全程“零跑动”“不间断”“无门槛”服务。

  (二)建立“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快捷通道,对有特殊需求企业,依法依规尽量简化安全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三)推广应用危化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全省危化品生产、进口、化工、医药企业登记全面覆盖,实现登记业务“一网通办”,提高登记效率,为企业提供各类综合服务。

  (四)开通安责险理赔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快处快赔,及时支付保险赔付资金,扎实做好理赔服务,保障企业及职工权益。

  (五)开通上岗资格证绿色通道,优先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建设和跨省务工等从业人员需求,推行网上政策咨询、网上预约考试、网上审核发证。

  (六)缩短特种作业证书取证时间,特种作业复训当天考试当天发证,初训考试5个工作日内发证。全面推行电子化证书,方便企业查询和从业人员便捷使用。

  二、推动降本增效方面

  (七)优化受疫情影响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方式,提高企业复工复产效率。

  (八)优化全省五等尾矿库闭库程序,简化闭库环节,压缩闭库时间,减少企业资金投入。

  (九)将央属非煤矿山企业和固有风险较大的非煤矿山日常监管权限划入市(州)级应急部门,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执法”问题。

  (十)深入具备上岗资格证考试条件的企业,现场组织从业人员考试,让企业从业人员少跑路、不跑路,降低企业安全培训考试成本。

  (十一)简化安责险投保手续,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保险方案;扩大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根据参保企业申请,优先用于企业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物资购置等,助力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二)灵活调整安责险保费缴纳方式,对已参保安责险的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停产停工的,免费为企业适当延长保险期限;对续保企业保险费缴纳,允许分期付费、缓缴首期保费。

  三、强化安全指导方面

  (十三)利用“一键直达”服务企业网上平台、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对全省矿山、危化品、冶金、煤气、机械等行业企业实施24小时不间断指导服务,帮助企业随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十四)采取“干部+专家”“线上+线下”方式,深入矿山、危化品、冶金、煤气、机械等企业开展“体检式”上门指导服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

  (十五)针对复工复产企业面临的生产环节脱节、生产设备重启故障、员工安全意识弱化等问题,采取“点对点”方式逐企业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函,做到“一企一策、一厂一函”。

  (十六)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方式,主动对接吉化120万吨乙烯、一汽奥迪新能源等重大建设项目,持续跟踪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安全隐患排查等服务指导工作。

  (十七)根据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开展送安全生产法服务上门活动,组织对督查范围内企业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及服务工作,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答疑释惑。

  四、加强本质安全方面

  (十八)组织专项工作组,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深度评估,建立老旧装置台账,制定“一装置一策”方案,落实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实施分类整治,助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指导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2016年以来全省本地建设和异地转移的危险化学品、化学制药项目,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安全风险。

  (二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全覆盖高质量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提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

  (二十一)指导帮助全省煤矿企业制定安全员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办法),提高煤矿企业安全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