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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9 13:2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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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减灾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减灾委员会,梅河口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1013是第32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构建灾害风险适应性和抗灾力”。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12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全省国际减灾日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构建灾害风险适应性和抗灾力”主题,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提高对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防灾减灾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构建灾害风险适应性和抗灾力”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城乡居民群众等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好国际减灾日各项活动。 

  二、提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建立灾害动态联防联测机制 

  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抓住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等契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突出重点区域和暴雨、山洪、泥石流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动态监测,不断提高灾害监测预警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各部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形成重大自然灾害动态联防联测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灾害综合风险能力。各级减灾委员会和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统筹传统和现代手段,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众覆盖面,切实解决灾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合作协同,全面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强化普查宣传与培训,健全技术指导与跟踪评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致灾调查,房屋建筑、公路水路、公共服务设施等承灾体调查以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等调查工作,做好调查数据质检与汇总工作,建设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数据库,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推动调查成果在全省自然灾害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领域的应用。 

  四、坚持群防群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各级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表彰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应急救援、慈善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抚慰、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积极推动发展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更加重视基层城乡综合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推进乡镇(街道)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支持基层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指导基层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鼓励引导应急志愿者、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和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提高灾害风险治理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行业和地区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常识和防范技能,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在灾害频发多发地区,要依托各类科技馆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经常性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使群众熟练掌握应急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利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手册、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以及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提高防灾减灾宣传实效。要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防灾减灾活动成果和各地区各部门的经验做法,营造防灾减灾良好氛围。 

  六、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当前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经会商研判,秋冬季节省自然灾害风险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仍面临低温冷冻、大风、暴雪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发扬连续作战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统筹抓好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吉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