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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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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企业固定资产 |
权力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零上门 |
权力来源 |
市级下放 |
适用范围 |
涉及内容:《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中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分级备案管理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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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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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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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峰街与临溪路交叉口南160米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政务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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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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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436-3566055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6-3687099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先审后批 |
办理结果 |
项目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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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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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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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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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备案通过后可立即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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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申请人自行从“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或到园区经济发展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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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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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7年本)》中所列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实行备案制。(二)在吉林白城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等非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四)符合行业准入标准;(五)符合项目备案范围;(六)符合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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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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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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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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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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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详细要求:申请企业自行从“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载“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A4纸打印,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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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及描述: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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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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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企业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提出申请→企业自行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科室通过平台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告知企业未通过原因)→企业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吉林省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或到园区经济发展局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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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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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第一款,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2.《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六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备案。跨市(州)、县(市)和国家明确要求省级备案、涉及重大资源开发的项目由省政府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实行省级备案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按《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执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省级备案目录》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其余项目由市(州)、县(市)项目备案机关备案。市本级与所辖区备案权限、延边州与所辖县(市)备案权限,按照各市(州)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7年本)》中所列范围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实行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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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者的权利 |
企业可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来电咨询所办事项进展或结果;企业有义务提供所办事项需要的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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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徐立冬 联系电话:3566055 处室负责人:李新 联系电话:3566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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