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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7 07: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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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政办函〔20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城经济开发区、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白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2017年11月21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白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白政办函〔2017〕61号)同时废止。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