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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9 10:3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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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3-2035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生态强省的决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探索一批“两山”转化的经验和模式,走出一条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生态经济发展道路,编制《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3-2035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部分,分别是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部分主要回顾了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存在问题和机遇挑战;规划总则中明确了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的主体是规划任务与措施部分,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个方面提出创建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了创建的主要工作;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部分提出创建工作的重点工程和取得的效益;保障措施部分对组织领导、监督考核、资金统筹、科技创新、社会参与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规划亮点
  按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理念,使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稳步提升。聚焦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碱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系统抓好林草湿生态连通,大力实施“五大生态水利工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吉林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功能,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生态农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经济体系,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效,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