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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征预公告〔2025〕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白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使用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拟使用白城市苇场国有土地,使用面积约为0.2230公顷。具体使用范围:东至珲乌高速、南至丽江路。具体界限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使用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的能源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于公告届满之日起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白城工业园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对土地现状实地调查、勘测拟用地面积、权属、地类、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
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
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联系人:董施盈 联系电话:13321570151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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