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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0 07: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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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预公告

洮征预公告[202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洮北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使用预公告: 

  一、拟使用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 

  1、位置:拟使用土地位于白城工业园区。 

  2、范围:位于白城工业园区丽江路北、史家屯东。 

  3、权属: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农用地。 

  4、地类、面积:白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3批次用地总面积0.6181公顷耕地,全部为国有农用 

  5、用途: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用于农畜产品仓储项目建设。 

  二、拟使用土地目的 

  为实施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可以依法进行使用。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洮北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4527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白城市国源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土地现状实地调查、勘测拟用地面积、权属、地类、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形成勘测定界成果由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盖章确认。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邻权利人须现场指界确认具体土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 

  四、其它事项 

  1、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单位、地上物附着物等权利人,须积极配合勘测、调查等工作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共同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阻挠或拖延。被使用的国有单位权利人拒不签字确认的,调查机构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2、预公告发布后,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史少峰  

  联系电话:15584859386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政府 

  20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