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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单位: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按照《吉林白城工业园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须是在吉林白城工业园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须在吉林白城工业园区设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并在园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3.企业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及淘汰类企业;
4.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组织评审
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审计局对上报初审合格的产业高 质量发展扶持资金企业组织内部评审,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通过评审后评分达70分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审计局联合将资金安排意见报经吉林 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拨付扶持 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要认真审 核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单位要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次 性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志强 0436-3566055
邮 箱:bcgyygfgj@163.com
附 件:1、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考核材料清单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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