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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9 13: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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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白工管通字〔2023〕9号
  园区各局(办)、城南街道办事处、各派驻单位、直属单位: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卫生管理的最高荣誉,是综合实力、城市品位、文明程度和健康水平的集中体现。我市自2020年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以来,城市整体卫生面貌显著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进程,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要求,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狠抓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城市品位,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彰显“疏朗通透、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特色,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让园区城市规范化发展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涉及七大项工作,具体任务如下: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
  1、加强党政重视。贯彻落实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将爱国卫生相关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健全工作网络,爱卫会应组织健全、机构、职能人员等配备能适应工作需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设置公共卫生委员。
  3、完善工作制度。要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确保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其他基层卫生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4、全面开展健康融入万策。要加快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内容及预案。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
  1、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窗口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健康步道等建设工作。
  2、引导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建成区内应构建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健身活动。
  3、开展控烟宣传、监测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醒目禁烟标识,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1、提升城市容貌。城市道路(含背街)应功能完善,整洁有序;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要规范;“十乱”现象整治达标;“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到位,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拆迁(待拆及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设施齐全,环境整洁;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2、加快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建成区应有完善的绿地规划,且布局合理;要规范建设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化,绿地养护应保持良好,确保无缺株断条现象,保障绿化环境整洁有序。
  3、开展垃圾与污水规范治理工作。要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消纳场管理规范;污水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排放达标;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
  4、加大公厕改造力度。建成区内公厕应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重点行业、人流密集区域公厕应达到二类标准,建成区内应全面开展以水改旱、原址重建项目,取缔建成区内公共旱厕;化粪池等粪便设施建设应安全规范。
  5、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治理。市场内应设有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商品应摆放整齐、摊位管理有序、环境干净整洁;场地、公厕、排水等配套设施应规范配建;加强对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的管理。加强市场保洁力度,食品摊贩管理规范;确保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活禽经营区域应相对独立、设施完善、分区宰杀,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活禽市场应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大力稽查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等行为。
  6、完善建成区域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制度。建成区与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应做到全覆盖;垃圾容器应分类配置,垃圾类收运、及时清运;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应配置齐全,运行良好;区域内道路应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合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要完善、管理要规范;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现象;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四)生态环境方面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园区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要完善,同时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加大大气、声与水环境治理力度。园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应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要落实到位;园区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的现象,秸秆综合利用达标;城区内无噪声扰民,禁鸣区设置合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规范,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V类水体、无黑臭水体。
  (五)重点场所卫生方面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管理规范,四小行业基本设置、设施设备及操作流程应符合要求;公共用品用具需配备充足,规范进行更换、清洗、消毒、保洁作业;卫生相关产品、公共用品用具、室内空气质量、水质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公共经营场所应亮证经营,分级管理,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美发店有皮肤病人专用工具,浴室有禁止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
  2、规范开展校园卫生工作。幼儿园教学、生活等环境需符合行业要求;传染病、常见病(包括近视、肥胖等)防控措施应落实到位;辖区内无重大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
  3、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管力度。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展工作场所监测检测;职工应有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应及时处理,书写规范。
  (六)食品与饮用水安全方面
  1、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设。食品安全应监督管理规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经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场所新建、改建、扩建规范;应全面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台账制度;经营单位设备要齐全,食品加工、转运流程及添加剂管理规范;消毒设施应配置完善操作要规范;经营单位应环境卫生整洁,无死角;食品三小行业应证照公示、基本设施配置齐全,有独立上下水,环境卫生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到位;食品摊贩应管理规范,原辅材料安全卫生可溯源,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
  (七)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方面
  1、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应有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联防联控、培训和演练落实到位;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人员、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完善;相关行业有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和技术指南,“五有”落实到位。
  2、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及评估工作。应定期开展病媒生物控制评估,每年统一防制活动不少于两次,有居民虫情报告和防制咨询渠道,应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定期开展蚊蝇孳生地调查并建立台账;定期开展重点行业及重点场所病媒生物侵害调查。
  3、规范开展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城区内灭鼠毒饵站布放合理,用药规范、方法科学;小型积水、大中型水体等蚊虫孳生地治理到位;生活垃圾、垃圾容器等苍蝇孳生地治理到位;食品行业和单位防蝇设施完善,重点行业和单位防鼠设施完善;鼠、蝇、蚊、蟑螂密度控制情况良好符合国家C级标准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到位。为切实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晰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提升指挥效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实;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推进,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不断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排查整改,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到位。要结合实际,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氛围营造等资金投入,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保持提供经费保障。
  (三)广泛宣传到位。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理念,引领健康行为,养成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好市容环境,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爱国卫生运动氛围。
  (四)排查整改到位。相关部门要对通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
  反三、立行立改;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将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吉林白城工业园区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文档附件:
附件领导小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