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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4 08:01: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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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白城市生态新区河(湖)长的通知

各局(办)、公司、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调整白城市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等的通知》(白河办〔202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生态新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结合生态新区河(湖)长制工作实际,经新区研究决定对新区县级河(湖)长、乡村级河(湖)长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湖)长:新区办书记    梁子军 

  副总河(湖)长:新区办主任  李继良 

  乡、村级河(湖)长、河(湖)警长 

  乡级河(湖)长: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春龙 

  村级河(湖)长:鹤鸣湖社区书记 刘佳莹 

  河(湖) 长:官银号派出所所长 李金龙 

  三、生态新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任:李继良 新区办主任 

  副主任:徐海林 新区建设局局长 

          张春龙 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四、生态新区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人 

  秦立恒 公安分局局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徐海林 建设局局长 

  樊秀娟 财政金融审计局局长 

     项目合作服务局局长 

  白雪松 安监局局长 

  王长彬 自然资源局园区分局局长 

     规划分局局长 

  季海峰 城管大队大队长 

  张春龙 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树立 白城市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书记 

    

  生态新区河(湖)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区域内鹤鸣湖、新开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对侵占湖区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湖岸实行联防联控;河(湖)长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新区辖区内鹤鸣湖、新开河河(湖)长制有关的管理工作,以及与上级河长办的工作对接。河长制办公室暂设建设局,办公电话:6982036:河长办联络员由建设局张莉媛同志担任。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