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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公司、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调整白城市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等的通知》(白河办〔2021〕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生态新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结合生态新区河(湖)长制工作实际,经新区办研究,决定对新区县级河(湖)长、乡村级河(湖)长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县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总 河 (湖)长:新区办书记 梁子军
副总河(湖)长:新区办副主任 李继良
二、乡、村级河(湖)长、河(湖)警长
乡级河(湖)长: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春龙
村级河(湖)长:鹤鸣湖社区书记 刘佳莹
河(湖) 警 长:官银号派出所所长 李金龙
三、生态新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主 任:李继良 新区办副主任
副主任:徐海林 新区建设局局长
张春龙 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四、生态新区河长制成员单位责任人
秦立恒 公安分局局长
王 翠 综合办公室主任
徐海林 建设局局长
樊秀娟 财政金融审计局局长
杨 明 项目合作服务局局长
白雪松 安监局局长
王长彬 自然资源局园区分局局长
杨 明 规划分局局长
季海峰 城管大队大队长
张春龙 官银号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树立 白城市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书记
生态新区河(湖)长及成员单位负责区域内鹤鸣湖、新开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对侵占湖区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湖岸实行联防联控;河(湖)长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新区辖区内鹤鸣湖、新开河河(湖)长制有关的管理工作,以及与上级河长办的工作对接。河长制办公室暂设建设局,办公电话:6982036:河长办联络员由建设局张莉媛同志担任。
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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