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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0 10:0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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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和《白城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要求,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管委会主导,全区参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监督要求。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园区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模式,选择我区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对机关单位、小区居民的要求和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由点带面,逐步推广。 

    3.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经营模式,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明确责任和分工,完善奖惩政策,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作机制。 

    4.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统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衔接,做好规划设计,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四种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的统称。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 

    4.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难以回收或暂无回收价值的废弃物。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四类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投放设施设置每三个单元不少于1个,不可回收物投放设施设置每三个单元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易腐垃圾投放设施至少每三个单元设置1个。 

    2.公共机构及企业。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易腐垃圾容器。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栋楼设置 1 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每层楼设置 1 个,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设施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易腐垃圾桶每百人设置不小于 100升的投放设施。 

    3.公共场所。公交站点、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不可回收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宾馆、饭店、市场等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需要增加设置易腐垃圾桶。农贸市场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等四类收集容器。 

    (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依据《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定义、分类类别、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作业流程,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 

    2.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逐步更新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分类运输、密闭运输,专车专用,统一涂装、统一标识,便于社会监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录入智慧城管数字化平台,避免混合运输。 

    (四)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1.加强媒体宣传引导。通过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微信微博、户外广告屏、宣传栏、宣传册、传单、宣传活动日等渠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2.加强社区宣传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以社区为单位,广泛开展条幅、展板、海报、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部门职责 

    1.城管大队:负责拟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日常工作的协调、检查,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2.党办: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宣传方案,组织培训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对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宣传引导。 

    3.财政局:将垃圾分类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垃圾分类工作,给予相应保障。 

    4.城南街道办事处:作为垃圾分类实施主体,负责推动本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物业公司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倡导辖区内居民、商家、企业等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收集上报本辖区内垃圾分类管理台账,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成立垃圾分类督导队伍,进行入户宣传,组织社区开展条幅、展板、海报、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5.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督办新开发城市建设项目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在老旧小区逐步开展生活垃圾设施改造,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6.管办:负责组织园区管委会各局办、各派驻部门、直属企业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提高公职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进辖区范围内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 

    7.督查指挥中心:负责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考核方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8.公安分局: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依法打击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 

    9.泽园公司:负责主次街路两侧、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投放、日常维护管理,保证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行,负责园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制度及分类投放管理台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园区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评价,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并注重挖掘其中的典型案例,重点宣传,全方位全角度的培养市民的文明习惯。 

     

  吉林白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